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03********53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003刑初9号 |
案号 |
(2021)豫1003执3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李称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徐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谷志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