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03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2民初11843号
案号
(2021)鲁0215执4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志邦尚欠原告董安峰工程款35650元,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17000元,于2021年5月1日支付原告18650元;二、双方间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纠葛;三、案件受理费346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董安峰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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