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泸州金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5********080G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502民初4179号
案号
(2022)川0502执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退还原告李秋月、刘玉兰购房款360,000元、代收的契税10,800元、印花税180元、代办权证费300元、转移登记费550元、工本费20元、印花票10元,共计371,86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51元,由被告泸州金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合计支付申请人37591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茂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2309399080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四段7号1号楼第8层8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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