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梅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6********5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12民初5803号 |
案号 |
(2022)闽0112执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碧珠同意石梅芬于2021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65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息,从2019年10月22日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了结本案纠纷。二、若石梅芬不按上述期限足额还款,郑碧珠有权就未还的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12.5元,由郑碧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