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尚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01********24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2801民初9293号
案号
(2022)鄂2801执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恩施市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尚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谭尊文借款39000元。案件受理费776元,减半收取计388元,由被告陈尚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恩施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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