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30********14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2123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林分期归还原告陈静蕾借款本金450,000元(从2021年4月开始,每月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不少于10,000元,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归还全部本金45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8,050元,减半收取4,025元,由被告陈林负担(于2021年5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陈静蕾);三、若上述第一、二项中任何一期未按时履行的,则所有未归还借款本金及诉讼费用加速到期,且原告陈静蕾有权就所有未归还借款本金及诉讼费用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陈林需加付原告陈静蕾违约金(以450,000元为本金,按照每年15.40%的标准,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四、原告陈静蕾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五、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