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忠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03********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182民初5167号 |
案号 |
(2022)闽0112执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关。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邱忠辉分期偿还陈瑞民借款本金38000元(自2019年4月15日起每月偿还1800元直至还清款项为止);二、陈瑞民放弃对吴红琴的诉讼请求;三、若邱忠辉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邱忠辉即应向陈瑞民一次性偿还余欠借款本金,陈瑞民并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本案诉讼费750元,减半收取计375元,由陈瑞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