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忠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03********0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182民初5167号
案号
(2022)闽0112执1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无关。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邱忠辉分期偿还陈瑞民借款本金38000元(自2019年4月15日起每月偿还1800元直至还清款项为止);二、陈瑞民放弃对吴红琴的诉讼请求;三、若邱忠辉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邱忠辉即应向陈瑞民一次性偿还余欠借款本金,陈瑞民并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本案诉讼费750元,减半收取计375元,由陈瑞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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