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晨瑞信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金商特字第0020号 |
案号 |
(2021)苏0831执恢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被申请人江苏省晨瑞信机械有限公司抵押给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房产所有权证号为:j201118382、地号为123-219)二、申请人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省晨瑞信机械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中1357.24万元(其中房产1087.24万元,土地出让金27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申请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申请人江苏省晨瑞信机械有限公司承担。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建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宁淮东线西侧、神华大道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