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滦县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2********9D8F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803民初1666号 | 
| 案号 | (2021)冀0803执1166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滦县鸿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惠一致确认已解除劳动关系。二、原告滦县鸿运物流有限公司给付被告王志惠工资款25060.00元。给付方式:原告于2021年10月7日前给付被告12530.00元,于2021年11月7日给付原告12530.00元。三、如原告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按承德市双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双滦劳人仲字【2021】第12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主文确定的全部款项履行给付义务,被告可就仲裁裁决书裁决主文确定的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滦县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1-11-29 | 
| 发布时间 | 2022-03-12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建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3MA07LH9D8F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州镇贾官营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