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胜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9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306民初2346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249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4630319】。被告深圳市胜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深圳市桓球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495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4958.1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陈宣宣对被告深圳市胜恒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率。案件受理费874元,保全费799元,由两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11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宣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839830
登记机关
龙岗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五联连心路194号D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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