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格士高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38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4民初8340号 |
案号 |
(2022)冀0104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格士高电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克芳借款本金20000元;二、如被告河北格士高电器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原告张克芳有权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支付利息;二、其他各节,互不追究。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91元,减半收取245.5元,由被告河北格士高电器有限公司负担(待履行本调解协议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张克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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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学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32091125385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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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