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恒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LD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12民初5751号
案号
(2022)湘0112执1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湖南冠杰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恒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解除案涉的《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二、被告深圳市恒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湖南冠杰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三、驳回原告湖南冠杰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150元,公告费300元,两项共计2450元,由深圳市恒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23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付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JULD54
登记机关
龙岗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兰水工业区11号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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