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03********1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7民初10952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19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宝忠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逾期利息,并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继续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备注:1、案件受理费1150元(追缴),2、此案件受理费1150元为申请人办理了缓缴即实际未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