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43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7民初25496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19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标准,自2020年7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0月31日为1006502元);2.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2021年10月31日为1228.5元;3.本案执行费由两被申请人承担;4.案件受理费1428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