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30********2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51民初2106号 |
案号 |
(2022)沪0151执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军归还原告龚飞借款4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3,000元,合计人民币43,000元,该款被告陈军于2020年9月20日前归还10,000元,于2021年2月20日前归还15,000元,于2021年8月20日前归还10,000元,余款8,000元于2021年12月20日前还清;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8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93元,由原告龚飞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