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霄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203********1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205民初369号
案号
(2021)宁0205执1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贾霄雷返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21300元、支付利息5209.72元(计算至2020年10月13日),合计226509.72元;二、2020年10月14日以后孳生的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年利率8.74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三、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469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298元,由被执行人贾霄雷负担,以上合计231807.7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11-17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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