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霄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03********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205民初369号 |
案号 |
(2021)宁0205执1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贾霄雷返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21300元、支付利息5209.72元(计算至2020年10月13日),合计226509.72元;二、2020年10月14日以后孳生的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年利率8.74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三、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469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298元,由被执行人贾霄雷负担,以上合计231807.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