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小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1********75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衢仲字第2-17937号
案号
(2022)粤07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决如下:一、裁决被申请人吴小雯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笔借款剩余未还本金822.62元,利息25.01元。二、裁决被申请人吴小雯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罚息合计41.16元,2021年9月4日之后的逾期罚息,以全部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年利率8.5标准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三、本案受理费30元,由被申请人吴小雯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吴小雯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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