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7********3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23民初664号 |
案号 |
(2022)云2823执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明徕借款本金33000元,并支付以33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王明徕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2元,由被告何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