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亚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1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304民初841号
案号
(2022)陕0304执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亚锋于2021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杨别丑劳务费19956元;二、原告杨别丑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4元,减半收取187元,由原告杨别丑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1-08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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