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亚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1********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304民初841号 |
案号 |
(2022)陕0304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亚锋于2021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杨别丑劳务费19956元;二、原告杨别丑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4元,减半收取187元,由原告杨别丑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