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1********1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703民初2409号
案号
(2022)陕0703执5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确认被告叶勇尚欠原告吴燕灵借款本金14万元,利息1796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57967元,双方同意以此金额结清双方全部债权债务;二、被告叶勇自愿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吴燕灵偿还3万元,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吴燕灵偿还5万元;剩余的77967元在2022年12月30日前付清;三、本案诉讼费345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730元,由被告叶勇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郑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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