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平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9********5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12民初5604号 |
案号 |
(2022)赣0112执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平放同意支付原告黄波劳务费69774.5元,该款自2021年10月起,每月25日之前支付2000元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若被告张平放有一期未按期如数支付,原告黄波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黄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2元(已减半收取),被告张平放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