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平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29********5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12民初5604号
案号
(2022)赣0112执3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平放同意支付原告黄波劳务费69774.5元,该款自2021年10月起,每月25日之前支付2000元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若被告张平放有一期未按期如数支付,原告黄波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黄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2元(已减半收取),被告张平放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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