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秋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2********6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12刑初358号
案号
(2022)赣0112执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胡秋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