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圣鑫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59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24民初2463号
案号
(2020)桂0324执7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圣鑫食品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刘亚明、张其善基桩施工工程价款750 00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75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起按10%的年利率计付给付完毕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4 566元,由被告广西圣鑫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5-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爱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431594468XM
登记机关
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全州县福坪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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