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裕兴岚捷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9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02民初1789号 |
案号 |
(2021)冀0402执2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邯郸市沛琦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7月13日的利息以1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16%计息,自2015年7月14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1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24%计罚息);二、河北裕兴岚捷贸易有限公司、陈阳、张智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800元,鉴定费20000元,由邯郸市沛琦物资有限公司和河北裕兴岚捷贸易有限公司、陈阳、张智红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广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0509754980 |
登记机关 |
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浴新南大街16号义商国际1座1单元14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