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38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4民初909号
案号
(2022)京04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1号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442105424.64元、利息32362117.08元及罚息(截至2020年9月24日的罚息为12792329.24元;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442105424.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以及复利(截至2020年9月24日的复利为1828191.95元;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利息32362117.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三、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29号-贷第2号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106900312.53元、利息994928.75元及罚息(截至2020年9月24日的罚息为3014588.81元;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06900312.5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复利(截至2020年9月24日的复利为71552.87元;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利息994928.7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四、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三项所确定的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对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宗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1073892863F
登记机关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云鹤路101号(新都汇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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