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81********0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781执1831号 |
案号 |
(2022)川0781执恢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蒋燕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付青云支付赔偿款余额42000元,被告廖伟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原告付青云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诉讼费613元,由被告蒋燕、廖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