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爱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91民初2919号 |
案号 |
(2022)鲁1791执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爱华于2021年11月16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0万元,并自2021年3月23日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利息,并另支付原告律师费18000元,案件受理费7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