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方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523民初4216号 |
案号 |
(2022)浙0523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汪方俊支付李佳借款25000元,于2021年10月底前付清;二、李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三、本案受理费210元(已减半),由汪方俊负担。该费用李佳已预交,汪方俊于2021年10月底直接给付李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