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虞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4********6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213民初4609号 |
案号 |
(2022)浙0213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虞海军归还原告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49301.16元,利息4636.91元,并支付按合同约定利率按本金149301.16元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二、被告虞海军支付给原告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1290元;三、被告胡幼波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