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26********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5民初8518号 |
案号 |
(2022)晋0105执1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2021)晋0105民初8518号民事判决书,由太原市盛世高峰广告有限公司、高峰向申请人支付截止2021年6月29日的借款本金72797.63元,罚息4495.43元和复利104.71元,并支付借款本金72797.63元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小微企业微捷贷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67元(原告已预交)。3、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