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4********1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刑终443号 |
案号 |
(2022)冀0434执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1819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