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3********4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105民初17389号
案号
(2022)川0105执23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代偿款43447.44元、利息20997.08元(暂按垫付款日利率万分之四的标准自垫付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2022年01月04日,此后要求按此标准计算至垫付款结清之日止)。二、请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645元。三、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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