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剑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19********056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581民初3016号
案号
(2022)吉0581执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任剑华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本金22821.57元,截止2021年8月9日的利息12079.03元,费用3762.44元,共计38663.04元(2021年8月10日后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2000元,余款每月25日前还1500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时止;若任剑华未按期还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有权主张一次性归还全部欠款。案件受理费383元(已减半),由被告任剑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2-03-0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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