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源市奥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6********4686 |
执行依据文号 |
泉丰劳人仲案字{2021}第325号 |
案号 |
(2022)粤1621执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180217600823】。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源市奥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劳动关系于2020年9月3日起解除;2、被申请人于2021年8月1日前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3万元,上述款项转入申请人指定的中国银行账号:6217903100****32088,户名:刘定清;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应于2021年8月1日前互相配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理赔,其中申报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归申请人所有,具体项目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上述项目核定下发后十五日内全额转账支付给申请人,或授权相关款项直接转账至申请人账户;4、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能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核准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等,申请人有权按人民币11万元对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5、被申请人付清款项后,申请人不得再就后续治疗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任何请求,自愿放弃一切基于劳动关系有关的权利,不得再向被申请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及申诉,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紫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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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忠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602675236468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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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紫金县临江镇梧峰大道梧峰花园二区九栋2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