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源市奥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6********4686
执行依据文号
泉丰劳人仲案字{2021}第325号
案号
(2022)粤1621执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180217600823】。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源市奥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劳动关系于2020年9月3日起解除;2、被申请人于2021年8月1日前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3万元,上述款项转入申请人指定的中国银行账号:6217903100****32088,户名:刘定清;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应于2021年8月1日前互相配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理赔,其中申报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归申请人所有,具体项目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上述项目核定下发后十五日内全额转账支付给申请人,或授权相关款项直接转账至申请人账户;4、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能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核准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等,申请人有权按人民币11万元对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5、被申请人付清款项后,申请人不得再就后续治疗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任何请求,自愿放弃一切基于劳动关系有关的权利,不得再向被申请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及申诉,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紫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忠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02675236468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紫金县临江镇梧峰大道梧峰花园二区九栋2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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