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之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3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91民初53号 |
案号 |
(2022)鲁1791执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被执行人高志学、牛光学、陈之勇支付申请执行人冉青云借款本金19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92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至2018年2月14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5536.41元及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高志学、牛光学、陈之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