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702********8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791民初3082号
案号
(2022)鲁1791执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李哲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090.51元。二、被申请人李岩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2506.72元。三、被申请人王根全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790.51元。四、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李岩负担25元,李哲、王根全各负担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3-09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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