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702********8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91民初3082号 |
案号 |
(2022)鲁1791执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李哲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090.51元。二、被申请人李岩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2506.72元。三、被申请人王根全赔偿申请人曹家硕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790.51元。四、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李岩负担25元,李哲、王根全各负担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