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桎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04********2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504刑初375号
案号
(2022)川0504执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陈桎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桎浩的刑期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陈桎浩违法所得18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退赔给被害人代福文。在案扣押的铜线及铜管,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2-11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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