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桎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4********2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04刑初375号 |
案号 |
(2022)川0504执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陈桎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桎浩的刑期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陈桎浩违法所得18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退赔给被害人代福文。在案扣押的铜线及铜管,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