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尊严(厦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2********6P4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3民初7598号 |
案号 |
(2022)闽0583执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9月10日,被告黄春明尚欠原告潘灿辉借款人民币(币种下同)2000000元及利息2603600元。原告潘灿辉同意被告黄春明分期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即:1.2021年2月11日前支付本金200000元;2.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本金800000元;3.2021年7月1日前支付本金300000元;4.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本金700000元;5.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利息1301800元;5.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利息1301800元。以上款项汇入原告潘灿辉指定账户(户名:潘灿辉,账号:622846068800373667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柳城支行);二、若被告黄春明未能按时足额付清上述款项,原告潘灿辉有权以尚欠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2603600元要求被告黄春明立即偿还,并要求被告黄春明支付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54%计算的利息,调解后已支付的款项优先抵扣利息,后抵扣本金,且原告潘灿辉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福建明明医疗辅助器具有限公司、尊严(厦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四、原告潘灿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红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MA2XUA6P4E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2号505室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