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雷星友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2********1M8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802民初1054号 |
案号 |
(2022)闽0802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厦门雷星友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蔡显亭履约保证金300000元;二、厦门雷星友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蔡显亭从2021年4月2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3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志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3DD1M8T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0,992号701E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