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凤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0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1474号 |
案号 |
(2022)桂1202执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59690.21元,利息13323.31元,违约金2866.46元,合计75879.98元。2021年1月28日起的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另计至还清之日止。(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696元,公告费560元,申请执行费10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