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3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91民初1588号 |
案号 |
(2022)赣0791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徽舜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谊应支付原告赣州和胜实业有限公司租金814195元;二、被告安徽舜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谊应支付原告赣州和胜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其中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间为54387.7元,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8141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付);三、被告安徽舜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谊应支付原告赣州和胜实业有限公司运费46644元、维修费8603元、清洗费2538元;四、上述判项内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五、驳回原告赣州和胜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656元,由原告赣州和胜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218元,被告安徽舜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谊负担124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