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玉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324********5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13民初5120号
案号
(2022)浙0213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奉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聂玉光支付给原告绿地控股集团宁波江北置业有限公司购房款5928237元,并支付按购房款3712761元按月利率0.3%自2017年8月21日、按购房款1000000元自2017年9月29日起、按购房款1215490元自2017年10月29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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