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C59P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4民初6215号
案号
(2021)苏0684执4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徐中杰货款156407.8元。二、驳回原告徐中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6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88元,由被告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负担3370元,原告徐中杰负担81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18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2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漳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9DC59P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黄厂南里3号院20号楼4层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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