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善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4********7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502民初5190号 |
案号 |
(2022)川0502执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偿还原告孟宪华借款本金570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2524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张善佳负担。合计支付申请人6032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