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邯郸市商联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4********89XF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02民初2870号
案号
(2022)冀0402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邯郸市商联担保有限公司、袁海付、郭花英、裴利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各给付原告赵守光、王明辉2859242.375元;二、驳回原告赵守光、王明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733元,减半收取计62366.5元,由被告邯郸市商联担保有限公司、袁海付、郭花英、裴利强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耿树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67032889XF
登记机关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9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