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正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724********1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02民初1211号
案号
(2022)冀0402执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正权尚欠原告郝雪涛借款本息共计59000元,具体还款方式如下: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000元,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3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18000元。二、双方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275元,减半收取计637.5元,由刘正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