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石汇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202********315M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202民初1068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1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时秀(外文名:shie/vjefferyxiu)、黄石汇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朝东1,373,000元及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的标准支付从2015年1月3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李朝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728元,由原告李朝东负担6,728元;被告时秀(外文名:shie/vjefferyxiu)、黄石汇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9,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793257315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7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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