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6********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504民初1687号
案号
(2021)云2504执2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由被告刘晓思补偿原告杨媪婷房屋折价款150000元,该款于2021年10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2年10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3年10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4年10月20日前支付30000元。三、如被告刘晓思未按上述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杨媪婷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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