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庆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8********2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804民初1329号
案号
(2021)桂0804执17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曾庆辉应支付原告贵港市梓宇木业有限公司货款12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30000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日计至2021年4月20日;以120000为基数,从2021年4月21日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均按2020年10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3.85%计算)。本案受理费1488元,保全费1203元,合计269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曾庆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2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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