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庆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8********2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804民初1329号 |
案号 |
(2021)桂0804执17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曾庆辉应支付原告贵港市梓宇木业有限公司货款12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30000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日计至2021年4月20日;以120000为基数,从2021年4月21日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均按2020年10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3.85%计算)。本案受理费1488元,保全费1203元,合计269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曾庆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