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嘉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30********0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4民初7100号
案号
(2021)桂0204执4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嘉宇向原告韦淑丹偿还借款本金2553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255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从2021年1月21日起计至本金还清或逾期利息金额达到3000元时止)。案件受理费51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吴嘉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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